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持有的武汉惠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1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14,899.31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2,000.00万元,利息2,795.84万元,垫付费用103.47万元。债务人位于武汉市,债权项下抵押物为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6R2地块的10,326.29㎡储运多功能综合楼、停车场性质用地及地上3幢合计19,842.43㎡的房产,并由颜家光、高庆玉、扬州惠远石化有限公司(现名为江苏兴邦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债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户名 | 本金余额(万元) | 利息(万元) | 担保方式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 | 抵(质)押物 | 抵(质)押物 | 抵押物面积 | 诉讼情况 |
1 | 武汉惠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12000.00 | 2795.84 | 抵押+保证 | 颜家光、高庆玉、扬州惠远石化有限公司(现名为江苏兴邦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武汉市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6R2地块(蔡甸区神龙大道121号)及地上3幢房产 | 储运多功能综合楼、停车场性质用地及房产 | 土地面积10,326.29㎡,房产面积19,842.43㎡ | 执行阶段 |
注:本公告披露的债权及担保措施情况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阅档判断。
二、交易对象及条件
交易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具备良好的资信情况条件,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上述债务人、担保人和债务人、担保人的关联方;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公告有效期及联系方式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方先生,联系电话:027-87815587。
电子邮箱:fangle@hubeiamc.com
公司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东湖国贸中心A座30楼。
在上述不良资产处置公告期内如有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等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行为的,可向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纪委来函或来电反映。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徐先生,027-87815681,举报邮箱:jijianjiancha@hubeiamc.com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